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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高層高風險!請戴堅固「安全帽」

2018年9月6日

在營造業,員工常被要求穿戴足夠的防護裝備,例如安全帽,才能進入工地,減少受到工傷意外的風險。其實,董監事等高階主管,也有相當高的執行職務風險,也需要有「安全帽」的保護。
Financial, Executive and Professional Risks (FINEX)|Risk and Analytic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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韋萊韜悅 企業風險管理與經紀服務協理 吳麗秋

在營造業,員工常被要求穿戴足夠的防護裝備,例如安全帽,才能進入工地,減少受到工傷意外的風險。其實,董監事等高階主管,也有相當高的執行職務風險,也需要有「安全帽」的保護。

【有職位,就有責任】

大企業高層被起訴、指控、處罰,甚至判刑,這樣的新聞每一兩年總會發生一次,每次發生,都是輿論關注的焦點。

2018 年初,高雄地檢署偵結喧騰一時的「獵雷艦弊案」,慶富造船公司董事長陳慶男被具體求刑卅年,併科罰金十億元;前執行長簡良鑑求刑廿年,併科罰金三億元 ー 這應該是許多人記憶猶新的例子。

企業高層陷入民刑事法律爭訟,難有完整的統計資料。但若查詢「投保中心」1網站,可看到該中心在過去 19 年之間,就對 92 個大企業高層提起民事訴訟。其中 48 案有董監事被被請求損害賠償,88 案涉及刑事責任。2

有些人可能以為,這些企業高層之所被起訴,一定是因為蓄意地違反了法律。但有時候未必如此。

例如,在「樂陞案」之中,陳文茜、李永萍、尹啟銘這些社會名人,因為擔任獨立董事,卻沒有積極任事,避免企業舞弊,也都以「背信罪」起訴。

【被告,必是有錯?】

在這個複雜的法律、商業環境之中,有時候就算高階主管自己沒有刻意違犯法律、侵害他人,仍然有可能被提告;因素包括:

  1. 下屬失職:因為名義上的決策者、負責人是高層,當下屬提供錯誤的意見或資料的時候 (例如違反洗錢防治的相關規範),做決策的高層將負最終責任。
  2. 跨國爭端:曾有某電子業大廠高階主管被美國政府因「聯合壟斷行為」加以拘留;也有不少例子,公司在中國大陸有稅務爭議,高階主管就被限制出境,無法返台。
  3. 內線交易:高階主管知道企業經營的機密資訊,可能在無意間洩露給身旁的親友,若對方藉此買賣股票獲利,可能構成「內線交易」被起訴。
  4. 商業爭奪:在併購等重大商業運作過程中,難免樹立敵人和競爭者。
  5. 員工懷怨:現今的輿論環境偏向保護基層員工,因此,也會有員工以此為工具,挾怨報復高階主管,尋求利益。例如,被資遣的員工可能訴求主管不當解僱、不照程序,或是有不公平對待。也有發生過主管公開訓示員工,被提告誹謗、公然侮辱。

限於篇幅,可能因素不可能全部羅列。僅從上述舉例,我們也能看出,高階主管的法律風險,並不是可以完全掌控、規避的。

【對應風險】

在實務上,面對高階主管的法律風險,企業有這些對應方式:

  1. 消極漠視:有些企業認為,任職的風險該由高階經理人自行承擔。但我們會發現,高階主管本身料想到這些風險的存在,為了保護自己,他們可能也選擇在經營、決策時採取保守態度,避免出錯,但同時錯失企業成長的機會。
  2. 主動求知:高階主管對於所負的職責,接觸的業務,投入心力了解相關法令、追蹤變化,隨時吸收新知,以便培養基本的判斷能力。
  3. 專業諮詢:可安排律師、會計師、有豐富經驗的專業人士,針對公司的處境,為高階主管提出分析與建議。
  4. 責任保險:由於風險無法完全避免,不少高階主管會選擇購買保險作為風險轉移工具。保險公司也會提供相關資訊,以及專家諮詢服務,幫助客戶降低風險。

1全稱: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-- 供投資人證券及期貨相關法令之諮詢及申訴服務、爭議協調,並代表投資人向企業提起團體訴訟或仲裁求償。

2資料來源: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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